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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第一责任人,包材和辅料供应商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,并负相应法律责任。”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化注册司综合处李江宁处长在9月2日召开的“药包材与药品关联审评审批讨论会”上强调。 李江宁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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